矿属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节假日安排的规定和矿里的实际情况,经矿研究决定,2017年“清明节”放假安排如下: 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,4月2日(星期日)至4月4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。
望各单位、部室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,并于3月31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上报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
陕西银矿办公室
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